12 月隨想三則/匿名寫作
之前我看了蔡志浩先生所寫兩篇論述網誌寫作者應實名寫作的文章後,我個人同意其所言,每一個在網路發出言論的個體,應對其所言負責。然余亦以為有時匿名寫作有其必要。最近,我將為何要匿名寫作的原因,找到一則證據同論點:
雖然當世台灣社會,對言論自由有一定的保障,雖然一個網民所寫的,盡出於肺腑、毫無虛假,但其身處的團體中,或多或少均存有團體間的集體禁忌。縱然其不違背普世(或是全台)的法律、道德、倫理,但只要她/他提及和該禁忌有關的評見敘述,若是被該團體其他的成員知悉,則此人可能於該團體中,有難以立足的危險。(童話〈國王的新衣〉中,路人雖目國王赤身露體,卻不敢誠實發言,洵為箇中一例)。因此,若有心人士在網路上發現其寫了如此的禁忌,則輕則訓斥、重則構陷、甚至更嚴重的懲罰,這是何大的代價。
而且,不只是用真實姓名會可能面臨如此的處境,甚若用網路代號,他們也可利用人肉搜索等方法來揪出其真身,幾乎難以倖免於難(而且這些案例還屢見不鮮)。
要如何有效避免這些問題?筆者想了一些能夠降低被發覺出來之可能性的方法。本來想在此張貼詳細使用的方法,但憂慮當今人們的良心難以發揮制衡功用,造成發表不負責任言論者能以逃避責任,造成社會問題,故僅列其部分提示和大概:
- 分析人肉搜尋的方法。
- 突破 GFW。
然而,由於使用者在電腦桌前所輸入的資料,會於螢幕上(或其他輸出裝置)顯示出來,故這個階段的資訊,還是有很高的機會被旁人看到。對此,最完美的因應方式,莫過於將螢幕電源關閉,再用鍵盤盲打(笑)。
註腳
- 參見〈為什麼你應該用真實姓名寫部落格〉、〈你還是應該用真實姓名寫部落格〉,from Taiwan 2.0。

